【事實糾錯】
  11月18日A22版《廖少華黔東南州舊事》(編輯:張寒 校對:李立軍)一文,圖片說明“2012年1月15日,廖少華時任貴州省委常委、遵義市委書記”應為“2012年1月15日,廖少華時任貴州省黔東南州委書記、凱里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”。
  【文字更正】
  11月20日A18版《紫檀博物館展出李長春自製傢具》(校對:範錦春 編輯:李天宇)一文,第2欄第3、4行“站在離站台5米遠的位置觀看”中,“站台”應為“展台”。  (原標題:更正與說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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